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学生家长:
为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,根据上级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镇学校实际,经研究,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要求,请家长从自己的子女人身安全的切身利益出发,与学校密切配合,共同督促。 1、 学生上学、放学不乘坐“三无”车辆或超载车辆。骑自行车或徒步的学生右侧通行,不抢道,不并排而行,不在公路上游玩嬉闹,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。
2、 不在教学楼内跑跳,打闹,上下楼、进出楼门时右侧通行,不相互推拥。
3、 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,课间不随便吃零食。
4、 遇到灾害天气不外出,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地带避灾自护,途中遇险时,不必惊慌失措,应迅速进行避险自救或寻找求助办法,不得冒险行事。
5、 不准在未告知家长情况下私自外出、外宿和远游。夏天不野浴,冬天不滑冰。
6、 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,不随便放烟花爆竹。
7、 不准参与非法组织,不打架斗殴,不酗洒闹事。
8、 不进入网吧、游戏厅、录像厅、卡拉OK厅等不适合学生活动的场所。
9、 不传播、观看不健康的VCD、书刊或其它出后版物。
10、 学生因故不能来校,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。
以上各项要求,敬请贵家长同学校一起努力,对学生严加管护,以保证学生健康成长、学业有成。最后,祝你们家庭幸福、万事如意!
此致
台安县富家镇中心学校
2009年12月12日
|
|
|
|
|